黑龙江鹤岗市宋慧兰被迫害致残 家人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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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黑龙江鹤岗市新华农场法轮功学员宋慧兰二零一零年十二月遭佳木斯市桦川县横头山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劫持到汤原县看守所。在看守所被打毒针后,导致她大脑反应迟钝,身体不听使唤,右腿变焦黑、溃烂、坏死,现在她的整个右脚已完全脱落,终身残疾。

宋慧兰的姐姐一直在为妹妹申冤,受到重重阻力,各政府部门互相推诿,不给解决问题。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姐姐去桦川县向县长申冤途中,被国保大队贾友等恶人拦截。近来,桦川县检察院贾少先以宋慧兰的姐姐没有身份证为由,刁难她,不给办理宋慧兰的案件。宋慧兰的姐姐数次去横头山镇派出所补办身份证,均遭拒绝。

宋慧兰被打毒针迫害致残

以下是宋慧兰的姐姐叙述部份情况。

我妹妹宋慧兰曾身患多种顽疾,患有乙型肝炎、肾盂肾炎、肾结石、子宫肌瘤经常流血、风湿性关节炎等疾病,身体弱不禁风。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上所患有的疾病不翼而飞。她是个急脾气,和丈夫的性格合不来,经常吵架,严重时还动手打起来。我常常为她操心。自她修炼法轮大法后,性格也变得随和了,能处处为他人着想,家里少了往日的争吵,变得祥和,宁静了。

一、多次遭绑架,折磨至生命垂危

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宋慧兰曾被多次绑架。

二零零二年三月,宋慧兰遭新华农场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勇绑架。在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零二年四月十九日,她被恶警李勇骗到单位绑架,随即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九日,她再次被恶警李勇绑架。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她被汤原县吉祥派出所恶警绑架。为了抵制迫害,宋慧兰绝食抗议十八天,直至她生命垂危。他们才通知家人来接宋慧兰,抬出来的时候她已经奄奄一息。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宋慧兰在左秀文串门,被佳木斯市桦川县横头山派出所所长王训杰,桦川县国保大队恶警董洪生、贾友等绑架到桦川县国保大队,同时被绑架的还有法轮功学员刘凤萍和王丹母女俩。四人被违法审讯后,劫持到桦川县看守所。

二、在汤原县看守所,被打毒针后,致残

十二月三十日,在冰天雪地里,宋慧兰穿湿透的、冰冷的裤子被劫持到汤原县看守所。

汤原县看守所所长闫勇对宋慧兰说:“宋慧兰,你又回来了,你还想象上次那样绝食出去,你死了这份心吧,没门。”东北冬日的夜晚,温度在零下二、三十度的情况下,宋慧兰睡在冰冷的地铺上,只盖着薄得透亮的被褥,每晚都被冻得瑟瑟发抖,后半夜,她常常抽搐,心脏异常的难受,呼吸困难,身体剧烈疼痛。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导致宋慧兰子宫脱垂,鲜红的肉垂下来,夹在两腿之间,非常痛苦。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汤原县看守所所长闫勇、李管教、穆占国、姜继武、杨丽等人,凶狠地将宋慧兰按在铺上,使其动弹不得,并给宋慧兰戴上手铐,强行、快速静点一瓶不明药物。随即宋慧兰感到剜心地难受,满地打滚,连话都不能说,痛苦极了,生不如死。所长乔云亭看宋慧兰折磨得不行了,还过来威胁说:“给你铐地环!”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宋慧兰被注射不明药物后,感觉膝盖以下全部失去知觉,身体发硬、僵直,不能行走,吃一口饭,马上就排泄出去,大小便失禁,身体越来越衰弱。她的大脑反应变迟钝,记忆断断续续,舌头发硬,身体不听使唤。

二月二十八日后半夜,宋慧兰心脏异常难受,她煎熬到极点,再也承受不了了。就喊管教穆占国,对他说:心难受,受不了了。穆占国说:“宋慧兰,不用你装,就是你死也给你拖监狱去。”

第二天早上三月一日,狱医张俭红上班来看到宋慧兰的右腿说:“这条腿废了。”当时宋慧兰的右腿起了大紫泡。

三月一日上午,汤原县看守所警察把宋慧兰带到两个医院检查,医生一看腿都是大紫泡,就说人都这样了,赶紧去佳木斯治,我们治不了。汤原县看守所怕宋慧兰死在看守因此承担责任,三月一日下午,看守所给我们打电话,让接人,此时,宋慧兰已奄奄一息是被看守所里的刑事犯抱出来的,当时整个人是僵直的状态,神智不清。

三、右脚掉下,终身残废

宋慧兰回家后,身体僵直、眼神发呆、不会说话,手、腿直挺挺的,不能回弯,象木头人一样,没有任何反映和知觉,右腿以下,脚面、脚趾全部坏死,呈黑色,淌血水,摸上去硬邦邦的,象铁板一样,一敲砰砰响。她的腿一天比一天恶化,越来越黑,越来越硬。一动弹,顺着腿淌血水。

我和她的女儿日夜守护着她,她不仅仅是腿疼痛,心脏还异常难受,五分钟都躺不下,她随时都有死亡的危险,我和她的女儿轮流将她抱在怀中,生怕她就这样离去。看到她分分秒秒都在巨大的痛苦中煎熬,我的心都碎了,泪水不知流了多少。

五月二十五日,妹妹宋慧兰的右脚掉下来了。看着被迫害致残的妹妹,我真是欲哭无泪,心如刀绞。

四、为妹妹申冤,阻力重重

我妹妹宋慧兰被汤原县桦川县看守所迫害的失去了右脚。我们控告了汤原县看守所、检察院,同时也控告了桦川县看守所。控告到了桦川检察院,去取调查结果。桦川县检察院贾少先说:“必须拿身份证,否则不给办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我的第一代身份证被当地派出所搜去了,去要几次也没给。无奈之下,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我与朋友去横头山镇派出所补办第二代身份证,一位女士接到我们说:“电脑不好使,坏了,办不了”。

过几天,我们又去办身份证,这次见到了户籍员于沐春。我们说明来意,于沐春说:“炼法轮功的不给办,上边有令。”我们说:“你有文件吗?拿出来我们看看。哪条哪款说部给办。”于说:“文件不能拿出来。”我说:“既然有,为什么不能拿出来呢。”我们给他讲法轮功真相,他不听。而且他拿出手机要往县公安局打电话,企图对我们采取行动。于沐春还说:“你们不能告吗?那你们愿哪告就哪告吧。”并说:“你让国保大队的董洪生给我们打个电话,或写个条都可以,没有他们的令,我们是不给办。”

过了几天,我们又去横头山镇找于沐春说明来意,还是不行。他说:“没有国保大队的指令,我们不敢。”又说:“你们去找所长吧。”我们又去找了所长王训杰,说明来意。王训杰说:“你属于国保大队的人,是法轮功的重要分子,没他们指示,我们不能办。”我们说:“国保大队不管这事。”他当时给国保大队打电话没人接。并说:“你们先回去吧,有消息,告诉你们。”

就这样我们又等了几天,再去,没见到所长。这时来了几个人,于沐春立即跑过来说:“这老太太,天天来要身份证,怎么办。”来人说:“办身份证上公安局。”我说:“公安局的人说不管这事,是当地派出所的事。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法律给予我的权利,你们为什么不给办身份证。现在办房照、存钱、买火车票都要身份证,每走一步都要身份证,你们不给我办,就是侵犯我人身权利。法轮功在全世界都是合法的。”

他们自知理亏,恶狠狠地说:“你说完没”。转身上车,溜走了。我问于沐春:“那两个人是哪的?”于说:“是县公安局的”。

现在我记不清为办身份证的事,跑了多少次了,横头山镇派出所就是不给办。

我是一个六十五岁的老年人,本是在家里享受儿孙之福的时候。每当看到妹妹残疾的身体,我心如刀割,痛苦万分。为了给她申冤,我终日奔波,我找到汤原县看守所,所长乔云亭心虚,威胁我们,开脱罪责。我又找到汤原县检察院监所科闫显德,要求立案,他说:政法委插手这事,他没权去调查。紧接着,我去“六一零”政法委,“六一零”的人说:我们是行政单位,不是侦查部门,你还是去监所科。他们这样互相推诿,不给解决问题。

这期间,我找到了汤原县人大信访办和妇联、纪检等都没有明确答复,他们都说我们不是办事单位,只能给你往上反映,不能解决问题。

我又去佳市检察院,控申科的一位华姓女士接待我们,我们把控告信递上,她说你这事归汤原管,我们不管,你找汤原吧。

我又将控告信递交给桦川县的政法委、妇联、人大,消息如石沉大海,得不到任何的回复。

虽然申冤的路如此艰难,阻力重重,我仍旧不会放弃的,我一定不会让行凶者逍遥法外,等待他们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在此,呼吁善良的人们,请给予此事多些关注,伸出您正义的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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